
18487.1附錄B中的表B.2對整個流程的時序描述是不清晰的。正如我上篇文章指出的,T11和T12不能和實際的時序完全對應。充電參數(shù)配置階段和充電階段里籠統(tǒng)地包含在T12-T13里,也沒有寫清楚這兩個階段涉及到的報文交互和更細節(jié)的時序,
BMS向充電樁控制器發(fā)送動力蓄電池充電參數(shù)報文(BCP),充電樁控制器向BMS發(fā)送時間同步信息報文(CTS)和充電機最大輸出能力報文(CML)。
BCP 報文信息包括單體電池的最高允許充電電壓、最高允許充電總電壓、最高允許充電電流、標稱總能量、最高允許溫度、SOC、整車動力蓄電池當前電池電壓,等。其中,“整車動力蓄電池當前電池電壓”代表車輛當前電池包實際電池電壓大小。正常情況下“整車動力蓄電池當前電池電壓”應該在充電樁的輸出電壓范圍內(nèi)才可允許充電,比如充電樁輸出電壓范圍200-610V,如果車輛的“整車動力蓄電池當前電池電壓”為190V或620V,充電樁都將不允許充電。市場端的車輛出現(xiàn)過BCP報文“整車動力蓄電池當前電池電壓”的信息和實際的電池包電池電壓不符的情況,這將導致無法充電。理論上只是為了確定此次充電流程發(fā)生的時間壓、最大輸出電流、最小輸出電流。
如果充電樁的輸出范圍是200-610V,車端的最高允許充電電壓超過樁的最大輸出電壓610V,車端在BRO充電準備階段一直處于充電準備未就緒狀態(tài),即只發(fā)BRO 00不發(fā)BRO AA,最終導致無法充電,樁上報BRO AA接收超時。
CTS報文是可選項,充電控控制器將年/月/日/時/分/秒的信息發(fā)給BMS,用于和BMS確定當次充電流程發(fā)生的時間 。只有聯(lián)網(wǎng)的機型,這個CTS報文才有意義。